本文摘要:简介:【朱智博被宣判】25日,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因涉嫌诈骗罪对虚构出售口罩事实,索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朱智博依法驳回诉讼。
简介:【朱智博被宣判】25日,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因涉嫌诈骗罪对虚构出售口罩事实,索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朱智博依法驳回诉讼。这人知道是活该啊!作为公众人物不以身作则,还干起诈骗。这下好了,不仅前途尽毁,还身陷囹圄。
那么,个人诈骗11万一般怎么判?诈骗11万能判有期徒刑吗?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想到吧。【朱智博被宣判】2月25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因涉嫌诈骗罪对虚构出售口罩事实,索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朱智博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宣判。经查,2020年1月30日,被告人朱智博在网络贴吧中公布出售口罩的欺诈信息。次日,被告人朱智博向被害人袁某谎称自己有大量现货口罩可以出售。
为获得被害人的信任,被告人朱智博将欺诈的医用口罩图片、包、租车视频、提货地址等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害人,并以预付款的名义总计被骗得被害人袁某人民币11万余元。后被告人朱智博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失联。
案发后,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及时插手,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办理细节,引领核查并明确提出侦察意见。2月17日,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智博批准逮捕。
2月25日,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指出被告人朱智博在疫情防控期间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网络虚构事实、掩饰真凶,索取他人钱款,数额极大,其不道德已触犯《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因涉嫌诈骗罪,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宣判。作为公众人物不以身作则,还干起诈骗。这下好了,不仅前途尽毁,还身陷囹圄。
那么,个人诈骗11万一般怎么判? 个人诈骗11万一般怎么判?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明确应用于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说明》(一)、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,包含诈骗罪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归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归属于“数额极大”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,归属于诈骗数额尤其极大。
诈骗数额尤其极大是确认诈骗犯罪“情节尤其相当严重”的一个最重要内容,但不是唯一情节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又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不应确认为“情节尤其相当严重”: (1)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联合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; (2)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相当严重的; (3)诈骗法人、其他的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,严重影响生产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损失的; (4)诈骗救灾、抢修、防汛、优抚、救济、医疗款物,导致严重后果的; (5)挥霍无度诈骗的财物,导致诈骗的财物无法归还的; (6)用于诈骗的财物展开违法犯罪活动的; (7)曾因诈骗接受刑事惩处的; (8)造成被害人丧生、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 (9)具备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。
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6条: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期徒刑或者管制,处以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极大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尤其极大或者有其他尤其相当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充公财产。综上所述,个人诈骗11万或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当然这个要法官融合明确案情。
诈骗11万能判有期徒刑吗?诈骗罪量刑标准有期徒刑限于容许: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限于有期徒刑: (一)并未退赃或退赔的; (二)并未主动拒绝接受财产刑惩处的; (三)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。以上乃是大律师网小编今天为您共享的热点资讯,如果你有其他疑惑法律问题必须咨询,青睐约见咨询大律师网涉及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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